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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騎電動車喝酒屬於醉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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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騎電動車喝酒屬於醉駕嗎?

一、駕駛人員騎電動車喝酒屬於醉駕嗎?

屬於。《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中,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範疇。如果酒後騎電動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將以機動車酒駕進行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的規定。

所以,非機動車是有醉駕的,大家千萬不要喝酒之後駕駛非機動車。

二、醉駕怎樣處罰?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為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著想,無論是駕駛電動車還是駕駛機動車,在喝酒之後都不要進行駕駛。因為在喝酒之後人的大腦就處於狀態,對於任何的相關注意力集中的事務都會有所不專注,所以最好是喝完酒之後就不要駕駛任何車輛,以保證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一般小型的電動車,還有現在城市當中的共享單車,這部分群體所謂的醉駕其實處罰力度就僅1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而已。電動車能夠達到醉駕的標準的,除非是該車已經有了40公斤以上,而且時速達到了20公里以上,這樣一來,也足可見對於非機動車違章行為的處罰如果還是這麼輕的話,想要徹底根治恐怕也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