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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是否一定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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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是否一定要坐牢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為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進行認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醉駕能和解嗎,一定要坐牢嗎

你好,關於醉駕能和解嗎這個問題,你可以參考以下回答
不能。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是公訴案件,醉駕是否有罪或無罪、定什麼罪、怎麼量刑由法院判決,不受受害人左右,所以,不能調解。涉及醉駕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受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有關民事部分可以調解。

能調解的訴訟案件必須由法律明文規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可以調解的刑事案件不能調解。刑事訴訟案件中可以調解的有兩種情形:一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的民事部分可以調解;二是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另外,民事訴訟中規定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

相關規定:

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二、《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六條 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