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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具體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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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具體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生活中如果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交管部門會立即趕到現場對現場進行勘查和認定,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事故責任作出一個認定,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給事故當之人。那麼交通事故認定是怎樣的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吧。

一、怎麼具體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二、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必須依法確認事故中各方當事人的法定義務。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是需要遵循的原則:

1、依法確認各方當事人法定義務的優先原則;

2、確認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

3、根據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認不同的交通事故責任。

4、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三、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哪幾種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交通事故的責任是根據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區分的,包括了全部責任與無責任、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以及同等責任,不同的責任情況下當事人對事故的賠償是不一樣的。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線上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吧,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