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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共享單車時車出現問題撞了人責任怎麼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9.53K)

騎共享單車時車出現問題撞了人責任怎麼劃分

騎共享單車時車出現問題撞了人責任怎麼劃分

隨著我國的經濟不斷的進行發展,共享單車也慢慢的進入了我們的生活,並且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裡面被廣泛的使用。但是共享單車的使用,也導致了很多的人因為騎行共享單車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那麼如果騎行共享單車的當事人因為共享單車的剎車失靈的問題而導致撞傷了其他的人。是因為車子本身出現問題而導致的事故的發生,那麼這個騎行的當事人對這個時間要負責相應的責任,這個共享單車所在的平臺也要對此負一定的責任,那麼往往在這個時候對於誰應該付這個主要的責任就很有可能產生一定的爭議,所以在法律上面對共享單車的平臺和騎行的當事人人的責任進行一個劃分。

1、騎行的當事人的責任:騎行的當事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承擔了相應的需要賠償的責任之後,騎行的當事人可以向相應的共享單車所在的平臺要求追償。騎行人是這次事故里面造成他人受到損害的一個直接作用人,應該要首先確認這個騎行人是不是存在相應的過失、違犯交通規則的駕駛等,然後再賠償受害人的損失,之後再向騎行單車所在的平臺進行追償。

2、共享單車所在的平臺的責任:共享單車的平臺是需要對於這起事故承擔一個連帶責任。因為這個共享單車所在的平臺沒有盡到相應的瑕疵保證義務。

共享單車所在的平臺應該按照已經約定好的將租賃的單車交付給租賃單車的人,並且在這個租賃的時間裡面保證這個租賃物可以滿足約定的用途。這也就相當於規定了在這個租賃的合同裡面出租的平臺應該進到兩項最基本的義務:交付相應的租賃物品;在承租人租賃單車的期間確保這個被租賃的單車能夠滿足實現租賃目的的應有狀態,這也就是所謂的瑕疵擔保責任。

共享單車如果出現了類似於剎車失靈等等的一些故障,共享單車所屬的平臺沒有及時的對這個單車進行檢修,是造成這一起事故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因此共享單車書的平臺就應該對這一起事故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賠償受傷者的損失。這樣有利於共享單車所在的平臺更好的良性的進行發展,也使得這個平臺更加的有企業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