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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重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3.3W)

唐山重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是什麼?

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當事各方的責任往往不好分辨,需要打報警電話等待交通責任的認定。交警進行事故責任認定是需要走流程的,這個流程各個省市之間細節方面不是都一樣的。那麼,唐山重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是什麼?本站為您解答。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交警對交通事故的認定流程:

一、現場調查

事故發生後,交警來到現場,會現場進行勘驗檢查,詢問當事人和相關證人,並製作現場勘查筆錄。這份筆錄是需要當事人和證人確認簽字的,這份調查筆錄是責任認定重要的依據,所以當事人對於筆錄中記載的內容有異議的,當場提出,千萬不要還“優雅”的簽上自己的名字。

二、檢驗鑑定

現場調查後,還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責任,還需要通過檢驗、鑑定進一步確定或者驗證。需檢驗、鑑定的,交通管理部門自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託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檢驗、鑑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超過20日的,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後3日內聽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批准後,應當由另外的技術人員、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三、製作事故認定書

1、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但是並不是事故發生10日內,你就能拿到“事故認定書”哦,所以有些70多天才拿到事故認定書,也是常有的事情。)

2、現場調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未查獲的,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四、對認定不服的,申請複核

(1)複核申請

1、對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結果不服的,在申請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書面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複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複核的請求,理由和證據。

(2)是否受理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受到當事人的複核申請後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的決定。

下面四種情形是不予受理的:

1、有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且法院受理的案件。法院受理後,交警身上的包袱就已經轉交給了法院,所以這種情形下交通管理部門是不予受理的。

2、檢察院對犯罪人批准逮捕的。

3、已經通過簡易程式進行處理了的交通事故。

4、在道路以外發生的事故,例如:在垃圾場因倒車被壓傷的。

(3)複核決定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複核決定。

注意:對事故責任認定的複核只能申請一次。

上述內容就是唐山重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唐山的交警會按照這個流程處理。發生交通事故是誰都不願意見到的事情,當發生交通後,當事人要保護好現場方便交警做責任認定,若是有傷者要及時撥打120急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鶴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