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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交通事故的責任分為了幾種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2.21W)

我國將交通事故的責任分為了幾種

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往往會給人身、財產造成一定的損害,但此時光從表面可能無法準確判斷交通事故的責任,英雌就需要作出認定。那我國將交通事故的責任分為了幾種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組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按照事故現場勘驗和調查的事實,依據交通法規而作出的鑑定。它是以責論處、處罰得當、賠償合理的基礎,將直接關係到當事人要承擔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問題。因此,必須充分運用各種證據材料和計算資料進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認定。

二、交通事故的責任有哪幾種

我國現行的交通事故責任共分為五類: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係的另一方無責任。如某司機由於醉酒開車突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自行車行駛的某學生撞倒。被撞人員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於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責任,而被撞人由於無違章行為而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盤處騎入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這起事故中,女學生騎自行車侵佔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如某物資運輸公司的司機陳某,駕駛大貨車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從北向南行駛。行至這條公路19公里處時,在陳前方六、七十米處,某單位司機張某駕駛130貨車,以60多公里的時速相對駛來。陳某不顧會車危險,仍然強行超越車前右側一行駛馬車,結果在兩車接近時,雙方司機驚慌失措,加之車速快,躲讓不及,造成兩車相撞,130貨車被撞後栽入旁溝內。這起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由於兩車司機忽視交通安全,違反交通法規,釀成災禍,理所當然地應負同等責任。

我國主要分為了五種,包括全部責任與無責任、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以及同等責任。不過在不同主體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雖然承擔的責任是一樣的,但實際確定的賠償比例卻還是有一定的差異。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