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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導致人死亡該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38W)

一、車禍導致人死亡該怎麼賠償

車禍導致人死亡該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應賠償以下專案: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精神損失費。

5、其他的還有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

按法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應當按照受理訴訟的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計算。而且受害人年齡超過六十週歲的,超過一歲要從二十年中減去一年,年齡超過七十五週歲的,只能乘以五年計算。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地方政府部門會定期公佈。

交通事故發生後有人員受傷的,受傷人員經過治療無法恢復正常機體生理功能構成殘疾的,要計算傷殘人員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主要是為了補償致殘人員因喪失勞動能力減少的收入,按法律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傷殘賠償係數),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同死亡賠償金相似,受害人年齡超過六十週歲的,超過一歲要從二十年中減去一年,年齡超過七十五週歲的,只能乘以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後,受害人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受害人如果有需要其扶養的人,賠償義務人要賠償受害人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扶養費的計算依據是受訴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是無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的,計算二十年,被扶養人年齡超過六十週歲的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年齡超過七十五週歲的計算五年。被扶養人有數個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應當承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多人時,賠償義務人的賠償上限為上一年度人均消費性支出。

但不管是主張哪方面的賠償,此時若不能提供有效證據加以證明的話,那麼此時肯定也是不會得到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