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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車禍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07W)

一、江蘇省車禍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

江蘇省車禍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

(一)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二)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喪葬費=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

(三)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喪失勞動能力)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週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二、發生車禍之後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通常情況下,發生了交通事故後,雙方當事人要先報警,通知交警部門來處理,還要給保險公司打電話。接著交警和保險公司對現場進行勘察、確定責任後,提出理賠方案。交警出具道路交通認定書後,雙方就可以協商理賠。如果當事人之間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訴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發生了車禍之後應該要在第一時間進行報警處理,等到警方的責任認定書出來了之後再與保險公司進行協商理賠的事宜。車禍造成人員死亡的要賠償死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