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賠償>

交通肇事對方給誤工費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52W)

一、交通肇事對方給誤工費嗎?

交通肇事對方給誤工費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二、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怎麼樣的?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週歲的撫養到十八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每增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綜合上面所說的 ,交通肇事只要造成受害者不能正常工作的,那麼就需要支付誤工的賠償,對於賠償的標準就要看受害方的收入來進行確定,如果存在對方不給,或者是少給的情形,那麼受害方是可以直接走司法的程式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