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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不賠償怎麼辦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8.99K)

車禍不賠償應該這樣做:

車禍不賠償怎麼辦

(一)調解: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一審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