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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先賠交強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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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先賠交強險嗎

現實就是各行各業,如今對於我國的道路交通運輸方面的需求量還是會不斷的增大,這樣的發展速度給國家創造的經濟價值不容小覷,但是,多發的交通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是同時存在著的。在交通事故當中產生的民事賠償,一般情況下是交強險和商業險同時進行的,但實際上交強險會更快一些。

一、交通事故賠償先賠交強險嗎?

原則上是同時理賠,一般交強險效率更快些。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的保險賠償中, 有具體的理賠過程中是先計算交強險賠償,在商業險的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中要減去交強險已經賠付的部分,但對於客戶而言,其實是同時賠付的。即使是客戶的交強險和商業險是在兩個保險公司伇保的,需要由兩個保險公司賠付,由於理賠的標準是統一的,因此,交強險和商業險誰先賠付還得脌 具體的案件難易程度,各公司的工作效率了,並沒有誰先賠付的規定。

二、交強險的理賠程式是什麼?

1、當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投保人應儘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2、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要先搶救傷者,然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鑑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鑑定,然後做出認定書。

3、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4、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並按以下程式進行理賠。

(1)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之後,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支付保險賠償金。如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按可鑑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並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材料後,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清單並簽字蓋章。

(6)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法律上,國家並沒有統一的規定是必須要交強險先履行賠付義務,如果同時購買的都有交強險和商業險的話,對於投保方來說兩家公司都是必須要在賠付的義務內進行賠償的,但是各保險公司具體也要對相應的案件有一定的瞭解程度,總之,整體計算下來不夠的部分還得投保人自己去彌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