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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律師能帶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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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律師能帶拿嗎?

一、交通事故賠償律師能帶拿嗎?

可以的;交通事故賠償金可以代領。只有當事人明確授權律師代領賠償款,且法院同意律師代領賠償款的情況下,律師方可代領。

法院是否同意是主觀上的,按照法律規定來說,當事人同意律師代領,不需要法院同意,但法院為了避免風險或者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不一定同意律師代領,各個法院可能同意可能不同意,自行決定。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代領嗎

可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一起去取,需要帶駕駛證等材料去取。拿了認定書不等於結案,要雙方達成賠償或諒解協議並已履行才可以結案。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3、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事故的賠償作為當事人完全是可以有權利交由自己的律師來進行處理,但前提也是要有自己的授權書,這樣再處理的時候律師才能實施自己的權利,所以,案件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這樣才能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