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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向交通肇事方索賠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5.44K)

一、怎麼向交通肇事方索賠

怎麼向交通肇事方索賠

發生交通事故,應首先分清雙方責任,如需提出損害賠償,還有專案和標準的要求。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賠償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如果肇事者不願意協商解決,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可以選擇事故發生地法院,也可以選擇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計算。

二、車禍受害人能告保險公司嗎

作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以保險公司為被告,直接請求保險公司給付賠償,同時也可以將肇事司機和實際車主列為共同被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條 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三、發生車禍要賠償哪些損失

交通事故中的損害有有形損害和無形損害,其中有形損害包括兩大類:一是造成人身傷亡;二是造成財產損失。其中無形損害是指精神損害。這些損害所造成的損失都是肇事人應當進行賠償的。

(1)財物損害的賠償。交通事故往往會造成當事人財物受損,如交通工具、設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區域性受損,也可能完全毀壞無法修復,甚至於滅失。對於加害方來說,這是必須作出賠償的。

(2)人身傷害的賠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傷或者死亡,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儘管身體本身的損傷不能用金錢衡量,但由此引起的實際財產損失,如搶救、醫療、護理、因事故傷害造成勞動收入的減少等,還是可以計算出來的。

(3)精神損害的賠償。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損害,這種損害對受害人及其近親屬造成了事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但這種傷亡並不止於身體的傷痛,尤其死亡給受害人家屬帶來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難以彌補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賠中,受害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取得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是完全合理的。

但多數人都會選擇通過訴訟方式進行。而在起訴時,如果肇事方有保險的,一般是把保險公司與車主都列為被告的。當然,如果不清楚應該如何打官司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建議此時最好聘請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