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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肇事全責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67W)

一、發生交通肇事全責如何賠償

發生交通肇事全責如何賠償?

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專案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專案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 殘疾賠償金 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專案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專案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二、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三、負全責情形

一般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一方當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負事故全部責任,:

(1)當事人逃逸,導致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事故事實無法查明的;

(2)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及毀滅現場證據的,導致無法查明事實的;

(3)當事人主觀上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機動車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4)因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

(5)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

(6)駕駛機動車發生與本車有關聯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事故現場,致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

(7)因未避讓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8)因車輛裝載物掉落或遺灑導致交通事故的;

(9)機動車倒車時碰撞車後的行人或者車輛的;

(10)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遇到紅燈繼續通行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機動車違章進入非機動車車道導致事故的;

(13)非機動車逆行導致機動車發生追尾交通事故的;

(14)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超越其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