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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要擔責嗎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79W)

生活中,借車給他人使用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當然沒有出什麼事情,到時間平安的將車換回來了,自然是最好的。最擔心的就是借車給他人使用,結果還發生了交通事故。那此時把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的話,作為車主是否要承擔責任呢?下文中,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把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要擔責嗎

一、把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借車的事時有發生,出借人把車借出難免有擔心,怕車子發生交通事故自己因此要承擔對第三者的賠償責任。那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時,車輛所有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呢?

《侵權責任法》正式生效前,出借人的擔心是必要的,也是有法律依據的。因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從該條的規定來看,《道路交通安全法》採取了一種較為模糊的處理方式,統一稱作“機動車一方“,而並未就車輛所有人和使用人的責任承擔予以明確規定,也就是說車主和借車人之間的責任劃分不明確。

二、車主承擔責任嗎

而《侵權責任法》生效後,對車輛所有人和借用人的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劃分做出了明確規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該規定明確了對機動車所有人實行過錯責任原則,即在機動車出租、出借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通常只有在機動車所有人有過錯時,才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49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四)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因此,根據上述情形,如果車主將轎車借給他人使用時,不存在上述情形,車主則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存在上述情形,那麼車主就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雖然車是借給他人使用而出的交通事故,此時並不是由車主實際駕駛機動車,在一般人的眼裡可能就認為車主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如果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要看車主對事故的發生是否有責任,如果明知對方醉駕、無證駕駛等等而借車的話,則此時發生了交通事故,作為車主也是要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