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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致人重傷要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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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致人重傷要怎樣處理?

車禍致人重傷要怎樣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某些問題中的應用法律的審判刑事案件參與交通事故》規定,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受傷,不止一個人全部或主要負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交通事故定罪和處罰:

(一)飲酒或吸毒後駕駛機動車;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明知是由安全裝置不完善或者安全裝置故障的機動車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照機動車輛或者報廢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

(六)逃離事故現場,逃避法律制裁的。公安機關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偵查。

因此,根據具體情況,重傷不一定要負刑事責任。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也應該得到賠償。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工本費、住院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直接財產損失。

死亡還包括死亡賠償金、扶養生活費等賠償專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次性結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在一些涉及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在刑事案件的審判參與交通事故》第二條

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傷害的一個或多個人員全部或主要負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罪和處罰:

(一)飲酒或吸毒後駕駛機動車;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是由安全裝置不完善或者安全裝置故障的機動車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證駕駛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