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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傷交通事故扣車幾天?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58W)

人傷交通事故扣車幾天?

一、人傷交通事故扣車幾天?

如果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鑑定的,交警會在現場調查結束後三日內委託鑑定機構對車輛進行技術鑑定,鑑定完成時間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需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鑑定結論出來後,交警會在二日內將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後有三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如果需要重新鑑定,交警會安排重新鑑定,重新鑑定以一次為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鑑定,鑑定結論就生效確定,在確定之後的五日內,交警就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

二、交通事故簡易處理程式是怎樣的?

1、處理事故的人員

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現場處置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交通事故認定

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4、賠償調解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綜上所述,發生人傷交通事故,交警為收集證據往往會對肇事車輛扣留,辦好扣車手續後,要儘快的對車輛進行檢驗,通常不會超過二十天。對車輛檢驗完畢後,交警會通知當事人來領車,如果事故嚴重造成車輛報廢,交警會直接辦理車輛報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