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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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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一:責任認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當事人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二:損害賠償重。

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於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後,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三:行政處罰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後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四:刑事責任重。

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後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者心存僥倖,試圖逃避法律的制裁;也有的缺乏起碼的道德和良知,不僅不積極救助傷者,還利用他人救助時的混亂開溜。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自作聰明的肇事者,最終也會付出慘重的代價或刑之、或拘之、或賠之,或刑、拘、賠三者兼得之。提醒:車輛肇事後千萬不能逃逸,應在儘快救助事故傷者的同時主動接受調查並依法承擔自己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損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