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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認定時間一般是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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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認定時間一般是何時?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事件都是由於交通事故造成的,故而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此類案件時,首先需要對人身受到損害主體的傷情進行鑑定,根據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傷殘認定時間一般是何時?在做了認定之後,是否可以得到經濟賠償金?

一、交通事故傷殘認定時間一般是何時?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對這一問題已經很明確。該規定第3.2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

何時為治療終結?《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第2.7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經驗性做法是腿部傷害3個月,頭部傷害的6個月後到鑑定部門諮詢具體的鑑定時機。

二、交通事故案件訴訟需要哪些證據材料?

第一組:各訴訟主體的身份事項和相互關係證據

1、原告的身份證,證明原告的主體資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證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項(說明:主要適用於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監護的成年人型別);

3、親屬關係證明,證明原告與死者或傷者之間的親屬關係及是否為實際被扶養、贍養和撫養關係(主要有結婚證、戶口簿、村鄉或街道社居委證明及單位證明等);

4、監護關係證明,證明法定代理人與原告之間監護關係存在的事實(說明:主要適用於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監護的成年人型別);

5、死者的身份證明,證明死者的身份事項(適用於死亡案件);

6、被告的身份證明,證明被告的身份事項(適用於被告是個人的案件);

7、被告的工商登記資料,證明被告的主體資格(適用於被告是單位的案件);

第二組:駕照及年審情況、車輛登記及年審情況(主要適用於交警部門未做責任認定的案件)

8、原告或死者的駕駛證及年審情況,證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駕駛資格(適用於原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

9、原告車輛的登記及年審情況,證明原告或死者駕駛的車輛是否為合格上路行駛的車輛(適用於原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

10、被告或死者的駕駛證及年審情況,證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駕駛資格(適用於被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一般被告方舉證);

11、被告車輛的登記及年審情況,證明被告或死者駕駛的車輛是否為合格上路行駛的車輛(適用於被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一般被告方舉證);

第三組:事故經過及責任劃分情況

1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證明事故當事人、時間、地點、經過、結果及責任劃分情況;

12、證人證言,證明事故當事人、時間、地點、經過及結果(主要適用於交警部門未做責任認定的案件);

13、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照片,證明事故現場的相關情況(主要適用於交警部門未做責任認定的案件);

第四組:治療、鑑定情況

14、醫院病歷,證明搶救、治療、傷情、營養費、住院時間和出院休息情況;

15、醫療費發票,證明醫療費數額;

16、殘疾鑑定書,證明傷者的傷殘等級;

17、護理依賴鑑定書,證明護理依賴等級;

18、死亡鑑定書,證明死者的死亡原因(適用於死亡案件);

第五組:與賠償有關的相關證據

19、交通費、住宿費、鑑定費、施救費、停車費票據,證明這些費用的數額;

20、車輛損失和貨物損失的評估報告書,證明車輛損失和貨物損失的數額;

21、車輛停運損失和營業損失證明,證明這些損失的具體數額;

22、死者或傷者的工作證明,證明死者生前或傷者傷前的工作情況(即證明是按城鎮戶口還是按農村戶口的標準處理);

23、經常居住地賠付標準高於事故發生地賠付標準的證明,證明按何種標準賠付;

24、保險單,證明××號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投保情況。

法定的認定時效是一年,但是為了更快的處理交通安全事故,一般會盡快認定,且時間拖得越長,認定的等級也就會相應的低些,故而權益受到侵害的主體,可以得到的賠償金也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