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處理>

關於違章停車的規定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17W)

一、關於違章停車的規定

關於違章停車的規定

違章停車是一種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但是並沒有嚴重到犯罪的程度,所以處罰一般是以行政處罰為主,沒有必要進行刑事處罰,這種行為也沒有入刑。所以一般來講,如果違章停車的話,處罰以罰款為主,不會拘留。

違章可以分為現場違章和不是在現場的違章,它的意思是駕駛人在場或者是不在場兩種處罰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如果是現場違章,也就是駕駛人在車裡違停的話,交通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也就是交警可以和駕駛員進行溝通,會讓他駕駛車輛離開這裡。同時給與口頭警告,但沒有任何其他實質性的懲罰。

不過如果駕駛員在交警的勸說之後還是不肯駛離此地的話,交通警察就可以對其進行罰款的懲罰,罰款一般為20元以上200元以下不會扣分,也不會扣留駕駛證

在給予罰款處罰之後,駕駛員要拿著罰單的三天之內帶著自己的相關證件和金錢去交警隊或者是行政大廳辦理繳納罰單的業務。如果在規定的期限之內沒有繳納罰金的話,就會出現滯納金。

如果是非現場違章,也就是駕駛員不在車裡。在被交警發現了之後,交警會在車輛的明顯處貼罰單。駕駛員在看到罰單之後要三天之內在相關部門進行罰款的繳納。如果違停的地方非常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或者是正常的交通秩序的話,交警可以把車輛暫時拖走安置。

對於違章停車的規定,大概就是這樣違章之後,如果是現場為停的話,要給予口頭警告和罰款。如果是非現場為停的話就比較嚴重,因為駕駛員不在車裡,沒有辦法進行溝通,所以交警可以行使自己的職能,將車輛暫時拖走,這對於駕駛員來講也是一個比較重大的損失。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時候,一定要遵守我國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的相關規定,不要違章駕駛,也不要違章停車,這對於刺激的安全和其他行人和機動車的安全都是有著相當大的隱患,同時也會阻礙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混亂堵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