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違法行為可異地處理 | 交通違法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69W)

1、簡易程式交通違法處罰(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

交通違法行為可異地處理 交通違法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1)當事人可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和銀行卡到交通違法處理視窗或指定的銀行或易站通自助機處理。

(2)現場開具的罰單直接在湖北銀行繳納罰款的,還應將銀行第二聯回執退回執法單位(各大隊、警務平臺違法處理視窗或投遞到前進路交警支隊院內回執投放箱內),以便進行銀行對賬消除違法。

(3)電子監控交通違法業務處理除上述處理點外,還可以到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罰款200元以內本地車在本地的電子監控交通違法)上處理,處理完後憑生成的處罰決定書編號直接在易站通自助機上繳納罰款或在交通違法處理視窗列印處罰決定書到銀行繳納罰款。

2、一般程式交通違法處罰(對違法行為人處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罰款、一次記12分的、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本人必須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交通違法處理視窗進行處理。

交通違法被處罰的情況一般分為兩種,一是被交警現場抓獲並開出罰單的,如果在15天之內沒能及時處理,將從第16天開始按照每天3%的標準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的最高不超過應繳納的罰款金額;如果是被電子裝置抓拍到的,應當先到交警部門確認罰單,然後按照流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