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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出車禍同車人員的連帶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37W)

醉駕出車禍同車人員的連帶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一、醉駕出車禍同車人員的連帶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醉駕出車禍,法律沒有規定同車人員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的侵權責任】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轉讓並交付但未辦理登記的機動車侵權責任】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掛靠機動車侵權責任】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侵權責任】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條【拼裝車或報廢車侵權責任】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盜竊、搶劫或搶奪機動車侵權責任】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肇事後逃逸責任及受害人救濟】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好意同乘的責任承擔】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二、一起喝酒酒後別人出交通事故同桌人是否承擔責任?

1、一起喝酒酒後別人出交通事故同桌人有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桌人如果知道司機喝酒,都可以預見到酒駕的嚴重後果,不加制止甚至縱容,屬於間接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應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如果事故嚴重,還可能承擔刑責。

2、同桌的酒友和同車人要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是:

一是強迫性勸酒,或在對方已告知自己要開車,仍勸其喝酒;

二是明知司機已喝酒,卻沒有徹底勸阻,徹底勸阻是指得知酒駕後立即報警。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3條第3款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由此可見,在醉駕造成的交通事故中,家屬一般不能追究同車人員的連帶責任,但是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要求在一起喝酒的朋友或者同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醉駕發生事故後,還是要第一時間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