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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車禍責任認定規則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6.26K)

連環車禍的發生往往造成的損害結果都是十分嚴重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發現肇事者存在交通違章行為,同時也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那麼很有可能會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而實際在對連環車禍進行處理的時候,也是需要對責任作出認定。那麼連環車禍責任認定又怎樣的規則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連環車禍責任認定規則是什麼

一、連環車禍責任認定規則是什麼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二、連環追尾交通事故處理

1、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

4、發生事故後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5、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時,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絡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不管是怎樣的車禍,只要其中需要由公安交警來進行處理的,那麼此時就必然要先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才行,否則就會影響到之後對事故的處理。具體連環車禍的責任認定規則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作出瞭解答。若你在這方面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