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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東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67W)

2022山東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一、山東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事實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起訴後審理時間是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式繼續審理。

其實,不管是山東還是其他地方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肯定不是政府部門規定的,可是,法律上明確規定了交通事故的賠償一定是按照實際損失計算的,所以,原告憑藉相關的證據材料也能計算出賠償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