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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傷事故拒不賠償後果有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41W)

一、交通人傷事故拒不賠償後果有什麼?

交通人傷事故拒不賠償後果有什麼?

1、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險公司有權不賠償。

無過錯《保險法》規定:“必須有責任認定”,保險公司才能賠付。即使被保險人有一定過錯,也必須先向第三方索賠,才有可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要把責任攬到自己身上。如果和您相撞的人生活很拮据,您可能就不追究那個人的責任了,想著自己回保險公司索賠,可是,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不賠。在不幸出事後,被保險人必須先向第三方索賠,才有可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一旦出事且責任在對方,一定要先找對方索賠,未果時(最好有法庭的強制執行未果的證明)才可以理直氣壯地找保險公司索賠。同時,雙方事故一定要經過交警,多數情況保險公司只看交警的裁決單。

2、如超過3筆以上的違章沒處理,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將會扣留駕駛證,嚴重時甚至會扣車。

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將會扣留駕駛證,嚴重時甚至會扣車。若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公安機關可以依法扣留機動車。

3、如果是現場違章,沒有處理第16日開始會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4、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我們都知道開車出門需要“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兼備”,但駕駛證的有效期卻常常容易被人忽略——須知駕照過期後依舊駕駛車輛將被視為無證駕駛,除了面臨交警的罰單之外,如果在駕駛過程中出了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賠償的。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交警查車,三單以上違章未處理的,扣行駛證;十單未處理的,扣車扣證。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小編提醒請大家及時辦理自己車子的違章,不要想著到年審時才交。

二、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怎麼辦

(一)調解: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在交通事故處理的過程中,沒有必要對案件處理結果進行拒不執行,若是一方有異議應該通過法律途徑,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重新進行賠償計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值得每個駕駛員的重視,重視法律後果,重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重視財產損害的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