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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 有哪些賠償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51W)

其實現在交通事故是我們生活中經常發生的,由於社會的不斷髮展,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起來,所以幾乎每家每戶都有自己的車,但是我們要知道發生交通事故對於每個家庭來說都是沉重的打擊,那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有哪些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有哪些賠償?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不負責;

2.交通事故是由於一方的過失引起的,應負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能查明交通事故事實的,在此基礎上,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3.由於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失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性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4.任何一方都沒有過錯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由一方承擔責任。

交通事故法定的賠償專案共有16項。具體包括: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醫療費、後續醫療費、整容費、康復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喪葬費、其他財產損失。就是說,發生交通事故後只能在以上16項賠償專案中主張賠償,不在專案內的,即便主張了也不會得到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