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案例>

發生交通事故走了算逃逸嗎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01W)
發生交通事故走了算逃逸嗎

一、發生交通事故走了算逃逸嗎?

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走了的不算逃逸,未協商一致走了的,算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行為包括: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交通事故逃逸滿足哪些條件才可以通緝?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

3、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下落不明。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只要證據確實、充分就可以定罪,對證據確實、充分的認定標準是: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賠償標準是多少?

1、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和逃逸無關,車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不同,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2、交通事故致人身損害的主要賠償專案為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等主要專案。每年7月左右,各個省份會根據本地的統計資料公佈統一的標準。當事人需要根據自身的戶籍情況、傷殘等級、家庭成員中被撫養人情況、個人收入情況、住院治療護理情況等因素提供證據予以確定賠償數額。

3、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認定書、病歷、醫療費發票和清單、個人收入證明居住證明、家庭成員戶籍情況、交通費等證據,以便在訴訟中適用。

實際上,對於較為輕微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即使雙方在事故現場達成了口頭協議,在達成口頭協議後走了的都不算逃逸。如果協商不成,應該及時報警。如果逃逸,很大程度上事故責任是由逃逸一方承擔的。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