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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留屬於刑事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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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留屬於刑事處罰嗎?

一、醉駕拘留屬於刑事處罰嗎?

如果對醉駕的行為人人的處罰是拘留的話,一般就屬於交通行政處罰,而並非是刑事處罰了。因為對醉駕的刑事處罰,通常只會涉及到拘役和罰款。如果是進行刑事拘留,本身這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也談不上是什麼處罰。

醉駕可能涉及到的處罰有兩類,一種是行政處罰,一種是刑事處罰。其中,刑事處罰方面,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如果是行政處罰的話,則一般是進行罰款,然後拘留,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由此可見,如果對醉駕之人的處罰是拘留的話,一般就屬於交通行政處罰,而並非是刑事處罰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哪些情況下醉駕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危險駕駛罪(醉駕)的刑事處罰量刑幅度,在第3項明確規定了“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該規定是自醉駕入刑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規定了醉駕可以不予定罪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這也就意味著機動車駕駛人酒後駕駛體內酒精含量即使達到了規定的醉駕標準,情節顯著輕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而情節顯著輕微當然包括體內酒精含量沒有過分高於醉駕標準、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沒有阻礙檢查、認罪態度好等等情形。

醉酒駕駛案件審判有4個標準,包括根據醉駕人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情形確定量刑起點、從重處罰情節每增加一個增加15日以下刑罰、不適用緩刑的情形,以及罰金具體數額的標準等。

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機動車駕駛人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此時是會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是刑事處罰的,需要注意的是,這兩種處罰的處罰的型別是不同的,醉酒駕駛的行為人不同程度的醉酒駕駛的行為,是會受到不同的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