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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判刑後可以減刑嗎?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17W)
肇事逃逸判刑後可以減刑嗎?

一、肇事逃逸判刑後可以減刑嗎?

肇事逃逸判刑後可以減刑,只要符合減刑適用條件就可以的,減刑要由所在的監獄提出,所以首先把申請交給監獄管理部門,他們審批認為合格(所以要和監獄管理機關溝通溝通)的才會向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書面建議,法院應當在收到減刑建議書之日起1個月內作出裁定,即作出是否減刑的決定。這個中間的期限當然取決於監獄管理機關的情況了。

減刑的材料主要是:監獄的減刑建議書,原審理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以及相關文書,罪犯悔改或立功的書面證明材料,罪犯評審鑑定表、獎懲審批表等減刑的前提是: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於原判刑期的一半,因此最多減1年零4.5個月。實際上估計大概是減1年左右。

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狹義的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廣義的減刑是指凡受刑事處罰的人,在具備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不僅包括狹義減刑的範圍,還涵蓋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罰金、緩刑及因主刑減刑後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減刑。

減刑只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處上述四種刑罰之一的犯罪分子,無論其犯罪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是重罪還是輕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備了法定的減刑條件都可以減刑。

二、減刑的條件是什麼?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判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1、“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的情形:

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規紀律,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

2、“立功表現“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3)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4)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5)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蹟的。

3、“重大立功表現“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這樣的一種情況,那麼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的通常情況下是直接在按照三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進行處罰,並且在審理法院定罪量刑之後,在監獄執行刑罰的過程當中,認真遵守監獄規章制度,確實有悔改的表現,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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