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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費是按責任賠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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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費是按責任賠付嗎?

一、交通事故賠償費是按責任賠付嗎?

交通事故醫療費是按責任進行賠償的。在賠償前要確定事故的責任,如果一方全責的,由全責方賠償,雙方都有責任的,按責任比例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九十一條 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式實施:

(一)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二)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二、如何理賠交通事故醫療費

(一)交通事故發生後,尚未確定責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傷者急需治療的,其費用由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預付,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時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當事人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押交通事故車輛,作為治療費用的抵押。

(二)在實行機動車第三車責任法定保險的行政區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當地保險公司預付傷者搶救期間的醫療費、喪葬費。保險公司有權向抓獲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追償其預付的所有款項。

(三)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門在地區一級報刊上刊登尋人啟事,登報10日後仍無人認領的,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處理屍體,其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

(四)如無人預付費用,醫療單位仍應當及時搶救治療交通事故的傷者,並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醫療單據和診斷證明。另外,殯葬服務單位和有停屍條件的醫療單位,對公安機關決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屍體,也應當接受代存。公安機關應該協助上述單位代收回搶救治療費用和屍體存放費用。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那麼是需要確定一下雙方的責任比例的,因為這將會及影響到最終的賠償的數額大小,比如說其中一方當事人負擔全部的責任,那麼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就需要對此賠償所有的金額。如果說是負擔次要責任的話,那麼就根據比例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