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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撞傷七旬騎車老人 | 逃逸後仍難逃法網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1.71W)

案情簡介

深夜撞傷七旬騎車老人 逃逸後仍難逃法網

駕車途中撞到人後,司機沒有停車報警,而是溜之大吉。為躲避路面監控,司機又將轎車繞到非機動車道上通過。讓他沒想到的是,沿途多個監控還是暴露了其行蹤。最終肇事司機王某某落網。深夜撞傷七旬老人後逃逸,上月7日夜裡10時20分,江都區宜陵鎮焦南公路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當地74歲村民曹老漢騎自行車回家途中,被一輛同方向行駛的汽車撞傷,肇事車沿328國道向西逃跑。接到老漢家人報案時,已是次日凌晨2時左右,離事發時間已過去近3個小時。交警宜陵中隊值班民警調查得知,因事發路段沒有安裝路燈,曹老漢未看清車號及車型。對被撞自行車進行檢驗,發現損壞嚴重。民警分析,撞擊力大,肇事車前部應該損壞。調閱監控確認肇事車輛,為找到肇事車輛,民警調取前方328國道磚橋段路面監控。監控視訊中,一輛轎車引起了民警注意,該車由東向西從路北側非機動車道上通過。為何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民警根據以往經驗,懷疑這輛車可能是刻意躲避機動車道監控。殊不知,非機動車道也裝有監控。因當晚有霧,監控拍攝圖片模糊,不能識別出車號。但民警隱隱約約看到,該車右前側有損壞痕跡。通過車前標誌,認定是一輛雪佛蘭轎車。次日上午,辦案民警調閱檢視事故發生前沿線多家路邊企業門口監控,確認這輛車是從宜陵鎮區文星路駛出。接下來幾天,民警多次對鎮區道路進行巡查,未發現嫌疑車。幾天後,宜陵交警中隊又組織人員,專門對近期車輛執行資訊進行研判,終於通過一監控點確認,有一輛黑色雪佛蘭轎車有重大嫌疑,車主是高郵人。民警發現,此車近期經常在江都區域。為不打草驚蛇,沒有電話聯絡車主,而是立即在轄區布控。擔心被拍,走非機動車道。11月25日上午,從江都交警城區一中隊傳來訊息,嫌疑轎車在城區被路面執勤民警發現攔下。得知資訊後,宜陵中隊民警趕到城區,還沒對駕駛人王某某問話,對方就急忙辯解,稱這輛轎車經常借給朋友用。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民警判斷對方是做賊心虛。通過車輛現場查驗及監控圖片比對,確認了該車就是肇事嫌疑車,王某某就是肇事車駕駛人。面對有力的證據,王某某終於交代,他家住宜陵某小區,當日夜裡10時左右,他應朋友之約,開車去江都玩,行駛到事發路段時,因沒路燈,加之有霧,視線不清,等發現前方騎車人時,根本來不及剎車、打方向。事發後,他剎車停下,看到後視鏡損壞,知道撞到人了,因害怕承擔責任,便踩下油門逃逸。辦案民警介紹,逃逸途中,為躲避328國道磚橋東路面監控點拍攝,他將車駛入北側的非機動車道,沒想到,非機動車道上也有監控。臨近城區時,王某某下車在路邊店鋪找了膠帶將損壞的後視鏡裹好,掉轉車頭回到現場檢視。看到現場有人坐在路邊後,他又一次失去了補救機會,直接將車開回了家。

辦案思路及心得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王某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仍然逃跑。雖然王某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回現場檢視,但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仍然對曹老漢沒有救助,也沒有報警處理。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量刑的需要結合曹老漢受傷情況進行認定。

裁判結果

公安管理部門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已經移交檢察院,公訴機關以交通肇事罪提前公訴,案件現在正在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