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駕駛證>

未帶駕駛證應該怎麼處罰

駕駛證 閱讀(2.45W)

未帶駕駛證應該怎麼處罰

有過駕駛經驗的人都清楚,要想開車上路的,首先要取得駕駛證,其次在實際駕駛的過程中也要雙證齊全,這裡的雙證就是駕駛證和行駛證。否則的話會構成交通違章行為,就要對駕駛者進行處罰。那到底未帶駕駛證應該怎麼處罰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未帶駕駛證應該怎麼處罰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開車不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車時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即屬於“無資格駕駛的狀態”,即“無證駕駛”根據《交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

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後,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扣1分,及時退還機動車;

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二、新手上路的應注意哪些事項

1、新手單獨上高速將處罰200元

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即駕駛證正本“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12個月內);實習期被延長的,“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24個月為實習期。

“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陪同的駕駛人應乘坐在副駕駛位置,對實習駕駛人進行指導。無駕駛員陪同或陪同駕駛員不符合要求的,將被處200元罰款。

2、不貼“實習標誌”將處罰200元

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貼上或者懸掛統一樣式的實習標誌。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後部貼上、懸掛統一標誌;貼上、懸掛標誌無法被正常識別;貼上、懸掛標誌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列印的標誌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200元罰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領和增加準駕車型後未滿12個月的“新手”請儘快到交警部門領取免費“實習標誌”,並按規定貼上或懸掛。即日起,“新手”可以憑駕駛證到各個轄區交警大隊的交通違法處理視窗、車管所(分所)領取實習標誌。

3、實習期記滿12分將登出駕照

“123號令”第六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登出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登出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換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衝紅燈或有一次酒駕行為,就將被登出駕駛資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類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也將被登出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對於駕駛者開車未帶駕駛證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我國相關法律中規定的交通違章行為,那麼此時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駕駛者作出具體的處罰。首先會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後根據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