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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醉酒駕駛證的正確方式是什麼?

駕駛證 閱讀(6.15K)
時間:2023-12-15 12:38:04瀏覽:1838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醉酒駕駛證的正確處理方式是:由公安機關憑法定的材料進行駕駛證的扣押或者是吊銷。醉駕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一年內醉駕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怎樣醉酒駕駛證的正確方式是什麼?

一、怎樣醉酒駕駛證的正確方式是什麼?

(一)憑執勤民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罰款單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違法處理大隊業務視窗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憑“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車輛管理所進行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俗稱筆試);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將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累積記分分值清除併發放《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資訊反饋通知書

(三)憑《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資訊反饋通知書》到違法處理大隊視窗進行交費,發票保管好,到返還駕駛證時需要作為交款憑證。酒後駕駛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到了返還駕駛證時間,憑交款發票到違法處理大隊檔案室取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的公安部的處理規定是什麼?

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駕一律吊銷駕照:“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

根據最新的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1.現行規定

暫扣駕照6個月以下

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做出的處罰規定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規定,一年內醉駕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草案

直接吊銷駕照

專家表示,刑法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作出刑事處罰規定後,不需要再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人實行拘留處罰,因此,應該刪去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人拘留的規定。

據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直接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說醉駕將被直接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將終生禁駕。

酒駕 處罰金額漲4倍

專家透露,草案還將加大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

3.現行規定

罰款200到500元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除暫扣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外,還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隨著醉酒駕車事件的猛增,社會上,很多學者將醉駕事件的飆升歸咎於法律對之處罰力度太輕,犯罪成本太小。

4.草案

擬從1000元起罰

據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將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對於酒後駕車行為罰金方面,處罰金額“至少漲4倍”,即從原來的200元起罰變為1000元起罰。

另外,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酒後駕車暫扣駕照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據悉,本次修改或將改為“6個月”,第二次飲酒駕車或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部制定了相關的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此時是對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此外,還首次針對有些司機試圖通過當場喝酒等方式矇混過關的,明確規定只要其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也應當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