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駕駛證>

c1駕駛證扣分後摩托駕照

駕駛證 閱讀(1.53W)
c1駕駛證扣分後摩托駕照

在之前一段時間出現了交通違章之後,就可以找其他的人提供駕駛證來代替自己扣分,這種情況是嚴禁出現的,如果再出現的話就需要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c1駕駛證扣分怎麼處理



    每個記分週期(一般是從初次領駕駛證的日期算起12個月內)交通違法記分都不滿12分,沒有違章(有違章需要處理完)下一個記分週期自動歸零;比如說10.1號駕駛證年審,只要10.1號之前駕駛證沒有違章(有違章需要處理完),不滿12分,駕駛證到10.1號自動清零,不會計入下一記分週期,不過駕駛證記分超過12分,或有違章未處理就會計入下一記分週期。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綜上所述,c1駕照扣分新規定,被記滿12分的,應當到駕駛證發證地車管所參加科目一的考試,每一個計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當事人應當到車管所考試科目一和科目3,考試合格以後,計分方能清零,如果有違章,未處理,計分會累計到下一個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