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肇事>

什麼是醉酒後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 閱讀(9.09K)

一、什麼是醉酒後肇事逃逸?

什麼是醉酒後肇事逃逸?

違反交通規則喝酒之後,駕駛機動車輛發現人員傷亡,不送往醫院進行救助,而是存在著逃逸狀況的情況屬於醉酒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樣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並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構成是怎樣的

1、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是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2、客體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裝置相聯絡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

3、主觀方面:過失

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在日常生活當中,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對於當事人來說,他們應當保持一個積極面對的態度,而不是逃避責任。一味的躲避責任的承擔的話是不利於自己的,所以在此情況之下,必須瞭解到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以及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