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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刮擦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 閱讀(3.15W)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往往會在駕駛車輛的時候發生一些交通事故。車輛刮擦就是其中的一類,我們在接觸這類事件時,有時可能一些原因離開現場,這類情況不算逃逸行為,只要時候到交警處理這類事件,說明自己的實際情況就可以了。

車刮擦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不算。接受交警處理。可以提出承擔全責,但避免認定肇事逃逸。到交警隊說明情況,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就不是逃逸,去接受正常交通事故處理即可。

一、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準,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 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哪些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絡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資訊,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這類案件是屬於相關的個人知道只記得交通違法行為,對案件的處理無異議的。事後進行相應的辦理的,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不算是交通逃逸案件。而酒駕的當事人或造成交通事故在處理時留下虛假姓名的,這類交通違法者,才算做交通案件逃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