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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違章處理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交通違章 閱讀(5.02K)

其實不管對司機還是行人來說,闖紅燈的這種行為真的是非常危險的。作為司機首先闖紅燈已經涉嫌違章,其次圖一時之方便闖紅燈,如果說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的話,這對於他人和自己來說都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情。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闖紅燈違章處理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闖紅燈違章處理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闖紅燈違章處理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

建議通過路口應提前減速,可以拉開與大車的距離,留出觀察紅綠燈的時間和空間。如果已經越過停止線千萬不要倒車,那樣不僅容易和後車或行人發生碰撞,而且也將因為有位移,被電子眼記錄在案。

二、亂闖紅燈的危害

1、行人闖紅燈的危害

按照規定,亂闖紅燈應負全責,因違法了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規定。相對於行人也是一樣,行人首先要遵守人行橫道燈的指示,如沒有人行橫道燈的就按照機動車燈號指示通行。由於現在交通安全法以保護弱者及和諧社會作為基礎制定的,因此交警判責時會考慮稍偏向於行人或非機動車方一面,這也是無可厚非的。這種情況下,會判行人主責,機動車方次責了。

2、機動車闖紅燈的危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我國針對闖紅燈的違章處理是一次性記六分,罰款200元的。可以看出,針對單純性的闖紅燈的違章處理還是比較嚴厲的。不管自己有多麼要緊的事情,生命都只有一次,闖紅燈違章可以接受處理,因為闖紅燈而喪失生命,就再也沒有挽回的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