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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超速20%未達50%怎麼處理

交通違章 閱讀(1.47W)

一、新規超速20%未達50%怎麼處理

新規超速20%未達50%怎麼處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扣6分。

二、高速超速怎麼處理

1.省內高速違章處理

到車籍所在地的交警大隊交罰款,這是最直接的辦法,如果不想去的話,就在自己最近的交警大隊處理。如果是在車籍所在的省的話,那麼在省內的任何地方的交警大對處理,並可以在網上處理。

2.省外高速違章處理

郵局代辦,在查詢到自己的車輛有過高速違章行為後,可以通過郵局等合法代辦機構辦理,也可以委託違章事發地的親朋好友辦理。

三、高速超速罰款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