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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交警查酒駕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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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東交警查酒駕的方法有哪些?

山東交警查酒駕的方法有哪些?

山東交警查酒駕的方法有吹氣檢測法、驗血檢測法兩種。交警路面查處酒駕的程式具體如下:

1、交警先使用酒精檢測儀,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測驗,檢驗結果由交警記錄,並由駕駛員簽字。

2、檢驗結果確認為飲酒後駕駛的,交警會依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處理;檢驗結果確認為非酒後駕駛的,會立即放行;

3、有下列4種情形的:

(1)駕駛員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

(2)駕駛員拒絕配合呼氣酒精測試等方法測試的;

(3)駕駛員飲酒後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4)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驗,駕駛員涉嫌醉酒駕駛的。交警會將駕駛員帶至縣級以上醫院抽取兩份血液樣本,用作血液酒精含量檢測。

二、酒駕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中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的行為被交警發現之後,如果交警經過檢測發現並沒有構成醉駕,那麼酒駕者的駕駛證可能會被暫扣六個月,並且會被判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如果因飲酒駕駛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則酒駕者可能會被判處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