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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撞死人逃跑的怎麼處罰

交通違章 閱讀(3.11W)

有時候可能會出現肇事者害怕承擔法律責任,而在撞死人之後逃跑的,這樣的行為構成了交通肇事罪逃逸,對其的處罰將是更重的。那麼大家知道我國對無證駕駛撞死人逃跑的是如何處罰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無證駕駛撞死人逃跑的怎麼處罰

一、無證駕駛撞人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因此,交通肇事致人重傷,必須在滿足一定條件才可認定為交通肇事罪。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首先因該進行責任認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根據損害賠償法,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要根據交通事故情況和責作來認定: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於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後,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將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必要情況還要承擔刑事上的責任。

刑事處罰中,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司機,首先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後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綜上可知,要是無證駕駛撞死人逃跑的,首先肯定是構成了交通肇事罪的,但由於此時還具有逃逸的情節,那麼對肇事者的起刑點就是3年有期徒刑,同時也不能免除其對死者家屬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