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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計程車違章查詢的方式有哪些

交通違章 閱讀(4.72K)

一、鄭州計程車違章查詢的方式有哪些

鄭州計程車違章查詢的方式有哪些

1、到各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控查詢終端查詢。

2、登陸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選查詢即可。廣大車友也可以登入到到全國車輛交通違章查詢服務平臺查詢。

3、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4、通過編寫手機簡訊查詢違章。

5、手機使用者可以下 載軟體應用,輸入車牌號碼和車輛發動機號以及所在省市等資訊,收發車輛違章資訊通知,但是現有的軟體覆蓋省份有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交通違章處理程式

一般程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並按照一般程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式的交通事故。

計程車發生了違章行為的話,也是會收到簡訊通知的,如果還想查的更詳細的話,可以去專門的網站進行查詢,或者是直接本人到交警大隊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