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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超員怎麼處理

交通違章 閱讀(2.41W)

凡是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車輛均算是超員超載,將按照新交規進行處罰。

高速超員怎麼處理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