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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小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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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小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一、小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1、設立警告標識:應第一時間亮起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設置警告標識。

2、拍照取證: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取證,應儘量從多個角度進行拍攝。

3、檢查對方證件:包括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車牌號、保險和年檢憑證,並確認對方有沒酒駕,有問題應立即報警,如無問題則可把車輛移到不防礙交通的地方。

4、向保險公司報案:雙方各自打電話到投保的保險公司,告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損失情況。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受理後會反饋一個報案號,此報案號在填寫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時需要用到。

5、填寫《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註明事故情況、雙方資訊、明確事故責任並簽字。如果車上沒有協議書也可用白紙代替。

二、交通事故的認定條件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對於交通事故的處理,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因素和條件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交通事故的具體處理上,是需要由交警部門根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後果來進行辦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