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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是否視為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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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是否視為無證駕駛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屬於無證駕駛。

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1、超期一年內沒換證,不能持原證駕車,否則將按無證駕駛處罰,處以15日行政拘留,同時並處汽車類駕駛證1500元罰款,非汽車類駕駛證1000元罰款,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2、駕照過期二年未年審,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的情形。如果超過駕駛證有效期15天仍未審驗換證,則該證就會被吊銷,駕駛證被吊銷,自然屬於無證駕駛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