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違章>

異地違章交罰款有哪些情形

交通違章 閱讀(2.33W)

在異地開車違章了,如果被交警當場“抓住”開了處罰決定書,那就得帶著身份證、駕駛證以及車輛行駛證和處罰單前往當地交通支隊或者大隊處理違章。這種現場被交警抓住違章開了處罰單的情況是必須在違章所在地處理違章的。

異地違章交罰款有哪些情形

如果在異地開車違章沒有被當場貼罰單,回到原籍之後,可以在交管局網站上查到違章記錄,這是通過電子監控裝置拍攝到的,被交警上傳到了全國統一的交通違法系統當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