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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在外地違停怎麼處理

交通違章 閱讀(2.34W)

一、駕駛員在外地違停怎麼處理?

駕駛員在外地違停怎麼處理

在外地違停,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管轄權。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條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確定管轄主體,並通知爭議各方。

第五條 違法行為人可以在違法行為發生地、機動車登記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人在違法行為發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簡稱處理地)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的,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協助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違法事實、代為送達法律文書、代為履行處罰告知程式,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發生地標準作出處罰決定。

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網際網路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或者違法行為處理視窗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申請後當日,通過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通知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予以審查,異議成立的,予以消除;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當事人。

二、違章停車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總的來說,駕駛員不管身處何地都不能違章停車,雖然違章停車不會被扣分,但因為自己違章停車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話,駕駛員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而對於違章停車的駕駛員,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並不會因為是外地車輛都沒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