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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違章停車罰款單丟了怎麼辦?

交通違章 閱讀(6.48K)

一、 違章停車罰款單丟了怎麼辦?

對於違章停車罰款單丟了怎麼辦?

停車罰款單丟了的,可以帶著駕駛證、行駛證去交通處理中心,工作人員輸入行駛證證號就能查出違章記錄,會開張繳納罰款的單子去銀行交就行了。需要注意的是,違章停車後被交警“貼條”屬於非現場交通違章,會有個簡易的“告知單”。如果沒有確認罰單是沒關係的,不會算滯納金,等有空了再去處理即可,但需要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而如果拿著這張單子去交警隊確認了,就會有一張新的單子,新的單子如果在15日內不處理,就會產生滯納金。

二、違章停車的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誌。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的物品,並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條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定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違章停車的情況是比較常見的,涉及到有關事項的認定上,是需要基於實際的違章事實後果來進行處罰的,即使罰款單丟了的也是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可以由交警部門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