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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新交通法規處罰

交通法規 閱讀(2.38W)
長春新交通法規處罰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為屬於交通違章行為,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新交通法規

1、飲酒後駕駛

機動車: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300元罰款。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罰款。

2、超載或超員

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尚未達到20%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尚未達到30%的,一律處500元罰款。對公路客運超過額定乘員20% 的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

3、超速

對機動車行駛時超過最高限定50%的,一律處1000元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無證駕駛

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繼續駕車的,一律處500元罰款,並處15日拘留。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並處200元罰款。

5、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

對上道路行駛的拼裝、改裝或者應該報廢的機動車一律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一律處1500元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6、使用偽造駕駛證

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它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

7、記滿12分繼續駕車

對機動車駕駛人記滿12分繼續駕車的一律處800元罰款。

8、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9、肇事後逃逸

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0、不給急救車讓道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式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把不讓行急救車納入扣分細則中。其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逆向行駛的,一次記3分。

11、無牌照車違章停車雙重處罰扣6分罰200

對於司機摘號牌逃避違法停車處罰的情況,交警將通過記錄和拍下車架號來開罰單,還會進行雙重處罰。

我國的交通管理部門對我國道路上的相應違法行為都做了詳細的解釋,對違法人員的交通違法案件做了較為全面的解釋,相應的違法犯罪案件都會受到法律的處罰,我國也會保障行人和公共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