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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購置稅減半到什麼時候結束?

車輛購置稅 閱讀(1.31W)

汽車購置稅是指的在購買汽車時需要繳納的稅收費用,一開始我國規定汽車購置稅是需要繳納發票價格的百分之十的,但是後來進過研究 修改我國實施的汽車購置稅減半政策,這時候購置稅只需要百分之五了,但是這項政策已經沒有在實施了,那麼汽車購置稅減半到什麼時候結束?

汽車購置稅減半到什麼時候結束?

汽車購置稅減半到什麼時候結束?

1.6排量汽車購置稅減半政策已經在2016年12月31日結束了,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

什麼是汽車購置稅?

汽車購置稅是指購買汽車時所要交納的稅,購置稅額是徵收汽車售價(不含稅價)的10%,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稅率為10%,除汽車外,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也要繳納車輛購置稅。

汽車 購置稅的計算方法?

1.6排量是車價(不含稅)的5%,1.6排量以上是車價(不含稅)的10%。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也就是說按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開具的價費合計金額除以(1 17%)作為計稅依據,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即為應繳納的車購稅。

納稅人進口自用車輛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 消費稅

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車輛,計稅依據由車購辦參照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核定。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車輛,納稅人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依據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最低計稅價格是指國家稅務總局依據車輛生產企業提供的車輛價格資訊並參照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是指納稅人申報的車輛計稅價格低於出廠價格或進口自用車輛的計稅價格。

汽車購置稅減半到什麼時候結束?在這裡小編向大家解答一下就是汽車購置稅減半到前年也即是結束,在實施的是7.5%的汽車購置稅,今年又進行的變化說是將會將汽車購置稅再次調升到百分之十,也就是不再實施汽車購置稅的優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