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車輛過戶>

摩托車賣了沒過戶 | 怎麼登出登記

車輛過戶 閱讀(3.12W)

一、摩托車賣了沒過戶 怎麼登出登記?

摩托車賣了沒過戶 怎麼登出登記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機動車號牌;

4、《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5、《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

6、如果車輛是屬於監銷的校車、大型載客汽車、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及其他營運車輛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二、相關知識: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因機動車滅失申請登出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登出登記申請表》,並提交有關滅失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登出登記,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對因機動車滅失無法交回號牌、行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作廢。

機動車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登出登記的,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登出登記申請表》,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登出登記,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1、應該通知買主進行車輛所有權轉移登記,否則對他造成的不利後果由自己承擔,其實對原車主不會有實質的影響,車輛買賣經交付則發生法律效力

2、如發生交通事故原車主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3、這是最高院針對這種情況的答覆,《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請示》收悉,經研究認為: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即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但是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行為,違反有關行政管理法規的,應受其規定的調整。

首先原車主要和買車的溝通是什麼原因讓他不過戶。如果是因為買車個人原因,買賣雙方協調不了。這時候原車主可直接報警。讓警察去協調。同時買賣雙方應該簽訂有買賣合同。如果經警察協調買方任然不過戶。這時候原車主讓警察給你出具一張證明。這個證明是買方自己不願意過戶。拿著這個證明去車子戶籍當地車管所。讓車管所直接把車子資訊登出掉。最好還是溝通買家讓他自行過戶。

我們可以看出,在對摩托車進行登出登記的時候,需要攜帶好相應的材料和證明,另外,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車輛沒有進行過戶的話,那麼實際上車輛的實際所有人還是屬於當事人的,這對當事人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大家一定要及時的注意過戶並登出登記。